山东省林业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山东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黄河下游,国土总面积15.79万平方公里。境域包括半岛和内陆两部分,半岛部分位于渤海与黄海之间,全省海岸线3120.93公里;西部为黄淮海平原,连接中原,内陆部分自北向南与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接壤。中东部为山地丘陵,主要山脉有泰山、蒙山、崂山、昆嵛山。山东省气候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全省平均气温11.0―14.0℃以上,年均降水量多在550―950毫米。全省下辖17个地级市,137个县(市、区),常住人口10005万人。
二、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山东省级机构改革方案,统筹全省山水林田湖草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强包括林业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将原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及相关部门职责整合,组建省自然资源厅,属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加挂省林业局牌子。2018年10月27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挂牌。厅机关设办公室、综合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林业改革发展处等机关处室,依法履行全省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省造林绿化,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林业改革发展,森林、草原(地)防火等相关工作。厅机关行政编制215名,设厅长(省林业局局长)1名,副厅长5名(省林业局副局长1名)
三、森林资源情况
根据2017年度林地变更调查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成果,山东省林地面积为355.03万公顷,比上年度增加3.96万公顷,基本持平。山东省森林覆盖率为17.95%,比2016年增加了0.21个百分点。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活立木总蓄积1.3亿立方米,比第八次清查增长679.75万立方米。
四、草原和湿地情况
根据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 2017年末山东省草地面积654.2万亩(包括农用地中草地面积8.63万亩和未利用地里其他草地面积645.57万亩),年内减少4.48万亩,新增0.07万亩,增减相抵净减少4.41万亩。目前,全省已建立国家湿地公园68处、省级湿地公园134处、市县级湿地公园20余处,总面积21万公顷,发挥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湿地公园的建立保护了全省8%的湿地。
五、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情况
山东省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2种,其中Ι级保护12种,包括白鹳、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金雕等。全省累计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78处,面积1515万亩。
六、重点工程情况
2018年,国家下达山东省林业中央预算内投资10800万元,工程建设任务20.7万亩,用于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其中建设沿海防护林工程6.7万亩,长江防护林14万亩。加快推进2017年度国家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已完成国家重点防护林工程任务25.44万亩,占计划任务的93.53%。
七、森林资源管护情况
山东省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修订的《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17〕34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更新工作。确定落界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890.37万亩,较之前减少574.09万亩。按权属分,国有186.83万亩,占20.98%;集体703.54万亩,占79.02%。按保护等级分:一级109.98万亩,占12.35%;二级780.39万亩,占87.65%。2018年按照我省上一轮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情况,中央财政安排公益林补助资金20313万元,其中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贴标准为10元/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贴标准为15元/亩。
八、造林绿化情况
按照山东省政府《关于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造林绿化十大工程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了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全年完成人工造林190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26%,完成森林抚育227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的227%。深入组织开展森林城市“四级联创”活动,济宁、聊城2个地级市和滕州、邹城、曲阜3个县级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截止2018年底,全省共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6个,建成省级森林城市12个、森林乡镇105个、森林村居1000个,城乡绿化面貌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9年,全省计划实施营造林生产34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60万亩、退化林修复(含人工更新)67万亩和森林抚育120万亩。
九、林业产值情况
山东省林业产业快速发展,特色产业优势突出。2018年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6736.19亿元。其中,杜仲、元宝枫、毛梾等新产业和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发展迅速。特色产业优势突出,据统计,2018年全省人造板产量达7488.85万立方米,产值1681.97亿元;经济林产品年产量1819.42万吨、产值1329.53亿元。种苗、花卉产值分别达到578.7亿元和287.78亿元,成为全国北方重要的种苗花卉基地。组织开展 “齐鲁放心果品”品牌创建活动,评选命名65个优质林果品牌。费县核桃、新泰樱桃、沾化冬枣被确定为全国经济林产业区域特色品牌建设试点,编制了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正在扎实有效推动。积极发展林业“新六产”,建立40多处集生产基地、文化体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现代田园综合体。
十、国家储备林建设情况
2016年11月8日,山东省林业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正式签署《全面支持林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未来三年,山东省农发行将对山东省林业提供不低于200亿元的授信额度。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和《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山东省将全省规划建设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15个市(不含青岛市),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确保基地建设质量。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累计完成基地建设面积45.0万亩,其中储备林面积5.9万亩,速生用材林面积39.1万亩;新造林面积34.5万亩,现有林改培面积10.5万亩。共计完成总投资22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9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1%;地方投资及配套19550.0万元,占总投资的86.9%。2019年将继续积极指导德州、聊城、菏泽3个市,加快推进利用开发性或政策性金融贷款建设储备林基地前期准备工作,及时上报基地项目建设方案等情况。
十一、国有林场改革情况
2015年12月,《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经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省政府名义上报国家国有林场改革小组。2016年2月4日,《方案》获国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批准,3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字〔2016〕58号),国有林场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为深入推进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 2016年3月2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方案》进行了专门解读。5月20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政府与15市政府、15市政府与相关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国有林场改革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通过2年多努力,全省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全省现有国有林场150处,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一类141处,公益二类9处。落实了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3亿元,职工参保率达到100%。2018年12月25日,自然资源厅向山东省政府报送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以省政府名义申请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验收的请示》,27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交了验收申请,山东是全国第8个上报验收申请的省份。
十二、集体林改情况
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通知》,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有序推进。截至2018年底,全省集体林确权面积3853万亩,发放林权证52.8万本,流转林地面积达545.2万亩,林权抵押贷款余额40.5亿元。林下经济面积达到318.6万亩,实现产值234.5亿元。森林保险参保面积1488.6万亩,投保金额136.1亿元,赔付金额2572万元。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1131家,家庭林场10489个。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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